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,根据国务院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及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我司再次重申坚决执行“先备案后接入”原则。
对于未履行网站备案手续或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网站主办者,根据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: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一万元罚款;拒不改正的,关闭网站。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;拒不改正的,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;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,填报虚假备案信息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。
网站备案工作一直是厦门翼讯关心的大事,为了方便广大用户,我司一直以来为客户免费提供代办备案工作,也受到了客户的好评。然而,还是有一些客户不自觉履行网站备案手续或提供虚假备案信息,严重影响了互联网站备案率和备案信息准确率,影响了相关部门对违法网站和主体的查处工作,严重的会影响到网站的正常接入。
为了杜绝此类现象在翼讯科技再次发生,公司决定对所有提供接入的网站进行一次全面的备案清查工作,同时呼吁呼吁广大客户能积极响应,并将未提交备案的站点一律关闭。违规站点不予开启,正规站点请登陆平台提交待备案信息或者备案证书后联系客服开启。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,请广大代理商积极配合。
尊敬的客户:
您好!
接工信部下发《关于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工作方案》,要求各接入服务商6月底前完成所有未备案网站的代备案工作,因网站主办者无法联系或拒绝配合代备案工作等原因,逾期仍未完成备案补办手续的,应停止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。
为了严格执行工信部的备案要求,将于2009年6月15日-30日进行未备案网站的彻查,请广大用户务必提前进行自查,及时备案,以免因备案问题而造成网站无法正常访问。
此次彻查,对于未备案网站我们将依法停止接入,网站将无法打开(直至备案号下来方可再次提供接入);若用户域名未备案,我们将取消该域名解析和绑定权限,域名将无法使用(直接备案号下来,域名方可使用)。
网站备案是国家一项法规,对于此次彻查,请广大客户务必重视,尽快与我公司备案专员联系并积极配合备案工作(提供准确、详细的备案信息,务必与网站真实信息一致),争取备案号早日下来,把损失降到最低!
请您务必提起高度重视,配合我们的工作,谢谢!
http://dgj.miit.gov.cn/n11293472/n11295276/n11297623/12351100.html